第74章_[清穿+红楼]林家林小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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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

  这条近路,当地人都知道,但是很少有人走,太难走了,马匹是不用想了,想要通过就得徒步前行,不过,近了很多,走到目的地,只要不出意外,五天就足够了。

  九阿哥和十阿哥将他们送到山脚附近,目送他们上山之后,这才带着马匹往回走,按照既定的路线往前走,看看有没有能捡的漏。

  十阿哥见九阿哥也不搭理他,就知道听下人报账,于是不乐意道:“九哥,那些□□之类的破玩意儿在咱们工部都是淘汰的东西了,你还打算高价卖给皇商们,你还真是个『奸』商啊!”

  九阿哥现在是看到他就烦,翻了个白眼,说了句:“爷就是『奸』商,以后,爷地东西就是扔了也不带给你的!”然后就不再搭理他了。

  林瑞瑾现在算是彻底明白当地人为什么不走这条路了,山路崎岖并不是主要原因,主要的是这里的空气有毒,能让人出现幻觉。

  大概是因为这里的两座山夹着下面的沼泽地,而这两座石头山,贾瑚说是藏着丰富的煤炭,这山上光秃秃的,估计这就是沼泽形成的原因。

  而山上的小路,有的时候就是一个人想要通过都需要侧身,这时候你要是眼睛一花,一脚踏空,估计是十死无生了。

  林瑞瑾看了一眼身后的贾瑚,就贾瑚现在这样,还没等走就开始两腿打颤,上去那就是白搭的。

  再加上几个受了伤的,走过这山道怕是难了,最后还是贾瑚想出了办法,就是得辛苦林瑞瑾和卫若兰、冯紫英他们三个会轻功,脚下功夫厉害的。

  这个峡谷大约五里地左右的长度,这两面的山道距离沼泽只有七八米高,贾瑚的意思就是让三人充当纤夫。

  众人先是往回走,找到一棵巨树伐倒,做成简单的,一次能乘坐二十人的小舟,用随身带着的绳索牢牢地绑住小舟的两边儿,吃了解毒『药』后,林瑞瑾三人来回跑了三趟,差点儿都累瘫了。

  但总算是通过了,贾瑚带着人把带来的干粮和肉干熬成糊糊等着他们完事儿吃东西,大千岁啃着干硬的干粮咧着嘴笑道:“哎,别说,这在藻泽上乘舟的体验还真挺新起的,等回来的时候看看,能不能求着瑾哥儿再让爷体验一回”

  林瑞瑾黑着一张脸道:“大伯,您想多了!”

  大千岁倒也不在意,只是可惜的看着扔在一旁的小舟道:“哎,你们别往下解绳子,给爷原样留好了,这多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啊,等爷回去了就让人带回去!”

  林瑞瑾龇牙笑道:“大伯,您信不信,玛法要是知道了您打算这么做,耗费人力物力,就为了这么个东西,一定会打死您的。”

  大千岁一听,这才想起来,自己要是命人不远千里的把这么一个玩意儿带回京,他皇阿玛真的可能破了爱新觉罗家不杀儿子的先例为民除害。

  想到这儿,大千岁又看了一眼那个体验很新奇的简易版小舟,叹口气道:“嗐,算了算了,不用留了。”

  贾瑚想了一下道:“其实大千岁就是觉得这有纪念意义吧?”

  大千岁点头道:“是啊是啊,本王可从来没体验过在沼泽上乘舟呢!”

  贾瑚抽了抽嘴角,然后说道:“那大千岁不如就让这舟立在崖下,留书于此,这里之后必然是要开发的,开凿出路之后,也是要通人的,到时候也给此处填上一段来历不是?”

  大千岁一听大喜道:“读书人就是读书人,这脑袋转的还真快!”说完,抽出自己的匕首来到崖底一处平面处,运上力气,就看这山石咔咔咔往下落,一段算不上精彩的叙事文出现了。

  众人叫好,大千岁道:“愿意写的,都来写上一段吧,好歹是个纪念。”

  冯紫英几个爱凑热闹的,纷纷上去写了首打油诗,标上署名,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吧,但都是大老粗,也看不出文采高低,能写出来就不错了。

  卫若兰道:“瑚表哥,您也留下一副墨宝呗?”

  贾瑚摇头道:“我可没有你们那本事,往山石上刻字,累死我也刻不上。”

  林瑞瑾道:“瑚表哥,你写吧,写完之后,我帮你凿出来。”说着,起身抽出鞭子扫出一块儿平滑的石壁。

  贾瑚想了想,拿起一段烧剩下的碳木,一挥手,一首词出现了,这状元郎出手,跟他们自然不同,大家都觉得写的好,遣词用句很是精妙,但真要说具体好在哪儿,那就说不出子午卯酉了。

  林瑞瑾说道做到,一点儿没糟蹋贾瑚的好字,完全给刻的就好像刚刚贾瑚用的不是碳棍而是匕首一般。

  大千岁见林瑞瑾要收起来匕首,赶紧道:“哎,瑾哥儿,你也留下点儿什么吧,对了,一定要写的通俗易懂,贾状元写的好是好,可是太绕口了。”

  众人点头附和,林瑞瑾想了想,抽出自己的鞭子,唰唰唰,山石碎屑一阵掉落,林瑞瑾很快停下手里动作,大家定睛一看,只见七个龙飞凤舞的大字:林瑞瑾到此一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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