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钢笔_我欲将心养明月 古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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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钢笔

  秦既明问:“什么怪话?”

  林月盈皱着鼻子,一副头好痛完全不想再提的模样:“啊啊啊不要作弄我,不要逼我再重复一遍,我脸皮薄。”

  秦既明说:“我是真不记得了。”

  林月盈歪着脑袋,看他。

  “可能是年纪大了,”秦既明静静说,“很多话,我都不记得了。你对我说什么怪话也不要紧,哥哥都不记得。”

  林月盈还穿着厚外套,没脱,有点热了,她身体在悄悄地发汗。

  秦既明将车内温度略微调低一些。

  林月盈松了口气,说:“真好,我的心理负担也没那么重啦。”

  秦既明略颔首,微笑:“这样最好。”

  停顿几秒,他又说:“工作累不累?”

  林月盈舒舒服服地依靠,暖烘烘的热风吹在她脸上,她有些打盹,打哈欠,局限性地伸了个不太舒坦的懒腰:“还好啦,很充实。”

  秦既明说:“不喜欢现在这个职位,就和我讲一声。”

  林月盈说:“我还记得有人教育我,不可以假公济私。”

  秦既明纠正:“这叫物尽其用,我带的那几个人,刚好也缺助理,昨天就挂了招聘公告。”

  “不要,”林月盈果断拒绝,“我现在已经改主意了,我不要扒着你生活一辈子,我想要靠自己的成绩说话。”

  “有志气,你的实习还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,”秦既明说,”也行。”

  有志气的林月盈还是困,加班后的她真的太累太累太累了。还没出象牙塔的大学生,平时在学校中,为了热爱而熬夜也就算了,为了工作熬夜,这种痛苦难以言表。

  林月盈终于开始共情网络上反对996的声音,她承认自己之前的确没有实践,不能如今日切身地体会。

  人人都想把热爱变成工作,可一旦变成工作后,人们都会在强迫、不自由的机制下逐渐丧失热爱。

  林月盈懵懵懂懂,这是她才踏入社会的第一步——甚至说,第一根脚趾。

  她倒在秦既明车上就睡,等到秦既明将车子开到她小区车库的时候,还没醒。

  秦既明在安静的车库中耐心等了一阵。

  毕竟是有些年头的小区了,设施不够完善,住在这里的年轻人不多,这个时间点,车库里没有一个人,安安静静的。

  秦既明叫了两声月盈,无人回应。

  她睡得很沉。

  秦既明凝神想了一阵,将车又从车位上倒走,往家中赶。

  到了。

  下车时,林月盈还是困的,叫了一声哥,很听话,就是不动。

  秦既明解开安全带,将她拦腰抱起,往电梯走。

  已经想不起上次这么抱她是什么时候了。

  秦既明意外地发觉妹妹其实还是那么轻——或者说,比他想象中更轻巧。她已经长这么大了,抱起来和小时候似乎没区别。

  也是和小时候一样,半梦半醒的时候会叫他。

  “秦既明,我想喝黏黏的八宝粥。”

  “好,明天早上喝粥。”

  “……我还想要那条漂亮的绿裙子。”

  “哪条?周末带你去看看。”

  “……秦既明,我想要个男朋友。”

  秦既明说:“我是你哥,不是菩萨。”

  林月盈伸手,搂着他脖颈,她其实有点醒了,还是懒洋洋的,不想多动,也不肯自己下来走:“嗯嗯嗯,知道啦知道啦。”

  秦既明抱着人,在门口站定,他能一只手抱她,可惜林月盈不信,她害怕自己跌下去,自己勉强伸手去开门。俩人尚算得上配合默契,开门进门关门,一气呵成。

  到了卧室门口,秦既明才把林月盈放下,他还未直起身体,林月盈踉跄往前一步,伸手环住他的背,脸贴在他胸口,蹭了蹭。

  秦既明一顿。

  “谢谢哥哥,”林月盈说,“果然,男人还是需要锻炼才能保持漂亮的肌肉和足够的力气,哥,没事的话你可以把你保持锻炼且身体好的朋友推荐给我,我现在非常喜欢这样的男人。”

  秦既明说:“我看你是皮痒了,回去睡觉。”

  林月盈松开手,后退一步:“哥,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?”

  “我能吃自己未来妹夫的醋?你的想象力越来越幽默了,”秦既明淡淡,“你现在睡迷糊了,要不要我现在录音,等明天你自己听听?”

  林月盈小小地呀一声。

  “去睡吧,”秦既明抬手,四指深深插入她发间,大拇指摩挲着她的脸颊,“把脑袋里不干净的东西倒一倒。”

  林月盈偏偏脸,蹭一蹭他的手:“现在摸我的这只手干净吗?”

  “不干净,”秦既明说,“很脏。”

  林月盈低头,鼻尖摩挲着他掌心,用力嗅了嗅,她的唇有意无意地划过秦既明的掌心,半晌,才抬头,目光还是往昔一般的真诚:“那你要弄脏我吗?”

  秦既明抽回手,他说:“你该睡了,晚安。”

  林月盈嘟囔着晚安,脱了自己的羽绒服塞给他,自己困倦地推开浴室门进去,还打着哈欠。

  秦既明在房间里站了许久,又转身,把妹妹的羽绒服挂好。她现在自己实习,上下班开始自己打车——她自己嫌找车位麻烦不肯自己开车,更不愿去挤地铁。

  为了避免在等待的寒风中受冻,她也终于开始穿上羽绒服,厚厚大大的一个,口袋中鼓鼓囊囊,秦既明哭笑不得,发觉她竟然把什么东西都往口袋中塞。保温杯,笔记本,钢笔,还有……疑似情书的信封。

  秦既明眯起眼睛。

  疑似情书的东西不止一封,好几件,还有些看起来属于男生的东西——秦既明相信,以自己妹妹的审美,绝不会买这种深色的、男性化的蓝牙耳机,还有笔记本上夹着的、看起来很旧很老的一支国产钢笔。

  尤其是这只钢笔,银白色的金属壳,很重,有着粗糙的雕花,隐约能看出雕的是祥云大雁,向月南飞,做工廉价,像是90年代的产物。

  这些东西完全不符林月盈的审美,她喜欢精细的、美丽的东西,即使是收老物件,也迷恋那些浮夸又精致的小玩意。

  秦既明默不作声,将东西全都放回去,顿了顿,又着重看那情书信封上的字迹。

  「致林月盈」

  看起来并不像男生的字迹,刻意描绘也遮不住的秀气,俏丽。

  半晌,秦既明想到什么,无奈地摇摇头,叹气。

  小机灵鬼。

  “啊啊啊啊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呜呜呜。”

  一个小时后的卧室,换上干净睡衣的林月盈开心地在床上打滚,反复地摇晃,又怕秦既明听到,蒙上被子,低低地和江宝珠打电话,“我竖起耳朵听啦,秦既明帮我挂衣服的时候,我听到他翻了一下纸,肯定是看到了我口袋里的东西~”“但愿能有用处,”江宝珠说,“也不枉我疯狂地练习男生的字体给你写情书——我的手都要断了。”

  “好珠珠好珠珠,”林月盈十分仗义,“大恩不言谢,涌泉之恩——”

  “说好了帮我约宋一量出来,”江宝珠说,“别忘了。”

  林月盈郑重:“明白。”

  她又打电话给宁阳红,感谢红红把她哥哥的耳机拿来给她;作为道谢,林月盈会把自己之前珍藏很久的一本绝版画册送给宁阳红。

  谢完所有朋友后,林月盈才将脑袋缩进被窝里,她忽然想起,记着日记的笔记本和钢笔好像也被放在羽绒服口袋中了……啊,算了算了,秦既明不会翻她的工作笔记的。

  林月盈感受着被子软和又舒服的熟悉温度,满足地叹口气。

  其实原本也不需如此大费周折。

  林月盈说的话也不全是假,追求她的男生一直有,且都还不错——也正因为他们人很好,林月盈珍惜他们的心意,才不愿意拿他们做“工具枪”去和秦既明较劲儿。

  设身处地想一想,林月盈也知主动追求需要很多勇气和诚恳,她不想糟践其他男生的心意,也不想不尊重他们。

  每一段追求,林月盈都会认真又礼貌地拒绝。

  所以在江宝珠出主意后,几个小姐妹花了好长时间,来伪造一些不存在的男生追求她的证据。

  至于有没有用……

  慢慢来。

  林月盈认为还是有的。

  次日清晨,秦既明照例做早餐,林月盈起了一个大早,去厨房守着他,一边偷吃秦既明刚切好的雪梨块儿,一边说:“哥哥果然还是舍不得我吧?昨天晚上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呀?”

  秦既明在炒上海青,头也不抬:“是你舍不得我吧,是谁一直睡在我车上,怎么叫都不醒?”

  林月盈又消灭一颗圣女果,啊,不妙,这个圣女果不甜。

  她皱着眉吞下,又说:“我的被子好松软,是不是哥哥天天都在晒呀?”

  “这个要谢谢阿姨,”秦既明说,“你走后,她每天都帮你晒被褥。”

  和林月盈想的不太一样。

  她走到秦既明身后,嗅到哥哥身上熟悉的木兰香。

  秦既明回头,用手肘敲一敲她额头:“洗手,准备吃饭。”

  林月盈安静而快速地扒完饭,她的眼睛一直在瞄羽绒服。羽绒服的口袋还是鼓鼓囊囊的,这并不符合秦既明的习惯,他是那种会帮她把外套口袋里乱七八糟东西都掏出、细致分类后放在玄关小碟子上的人。

  难道他昨晚没有整理?

  还是说,看到了那些东西,没有细想?

  再或者……

  秦既明看到了,没当回事?

  综合昨晚车上的表现,林月盈谨慎地认定,可能是第一种。

  正愣着身,她又听秦既明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等会儿我开车和你一块儿去公司。”

  林月盈小口啜勺子上黏糊糊的八宝粥:“会不会不太好呀?小小实习生竟然有总监做背景,或者什么办公室不明绯闻八卦……”

  “追你的男生能站满一整个篮球场,”秦既明说,“清者自清,你难道还怕这一点点小小绯闻?”

  林月盈:“咦?”

  “吃吧,”秦既明笑着看她,“再说话,粥就凉了。就给你盛了一小碗,别数着米粒吃了——放心,我先把车停公司楼下,你下车,我再去车库放车。咱俩不一块儿走,不会有人八卦。”

  林月盈闷头吃粥:“喔。”

  紧急情况——

  珠珠——

  红红——

  秦既明似乎一夜之间防御进化啦!

  秦既明耐撩性:

  林月盈新战术:

  总结:

  急需调整最新作战战略

  林月盈和小姐妹们密切商议之刻,秦既明心情意外地不错。

  时隔多日,重新刷妹妹的粥碗时,意外地发现妹妹挑选的碗格外地漂亮精致。

  相比之下,她四处搜刮来的那黑色蓝牙耳机和老旧钢笔,恐怕很颠覆她的审美吧。

  有种可爱的小聪明。

  她一定会对着那支不知从何而来的钢笔道具皱眉叹气吧。

  一整个上午,一想到林月盈如何下定决心将那两件丑东西放进羽绒服口袋,秦既明就忍不住地发笑。

  就连工作报告时,秦既明也难得地没有毒舌,更温和地指出下属犯的几个不那么严重的小错误,提醒她们下次不要再犯,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

  转眼到中午。

  秦既明在公司食堂吃过午饭,他没有在办公室午休的习惯,顺便去了销售部门找经理谈了谈,又去研发部和测试部等看了看。

  准备回办公室的时候,路过小会议室,隔着透明玻璃,能瞧见里面只开了一盏灯,投影仪幕布还没来得及收,桌子前只坐了一个男大学生,看起来年龄不大,衣着很简单,利落的短发,一瞧就知穿了许久的黑色薄羽绒服,单肩背着一个旧旧的双肩包,瘦瘦高高的,背影沉默而简朴,像倔强的柏树。

  秦既明问旁边的助理:“那是新招的实习生?”

  “啊,是,”助理说,“我上午听王经理说了,说是大学生,理大的,来做一个月的实习助理。”

  秦既明点头。

  他没放在心上。

  公司里,每年寒暑假都会接纳几所优秀大学的学生来做实习生,不一定工作太久,做一个月、两个月的都是常事。

  对于学校来说,学生能够得到一个很好的实习锻炼平台,而对于公司来说,就是一批性价比高的临时员工,还能从中择优,提前下手定人才。

  秦既明往前走,经过那会议室时,他忽然停下脚步,沉着脸,转身看。

  他不是看那个男生的脸。

  而是看那个男生的手。

  隔着一层干净无尘的玻璃,秦既明的视线落在那男生手中的钢笔上。

  银白色的金属壳,瞧着很重,有着粗糙的雕花,隐约能看出雕的是祥云大雁,向月南飞,做工廉价,像是90年代的产物。

  这绝不会入妹妹眼睛的廉价钢笔,和林月盈笔记本里夹着的那支,一模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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