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6日_开局一把刀[种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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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日

  “啊!”

  温迪在尖叫声中惊醒,起身三秒后才惊觉那尖叫声是自己的。

  她刚刚醒来,意识在梦和现实间并存,仍然浑浑噩噩搞不清自己的处境。

  黑毛第一时间出现在床边,他给她及时地端上一杯热水,问:“做噩梦了?”

  “嗯!我梦到棕熊把我吃了!”温迪惊魂未定,“我,我昨天是怎么回来的?”

  “你跑回来的,一到家就扔了背筐,朝我大叫有熊,然后就晕了。”

  “对……我晕倒了。”温迪摸了摸发胀的头,“我想起来了一点点。”

  “你这是失忆了?”

  “可能是受惊过度导致的吧。”温迪把喝空的杯子还给他,重新倒下。

  不过,由于她头上背上都是冷汗,所以躺下时衣服粘在身上,湿黏黏的很不舒服。

  她扯了扯衣服,有种脱掉的冲动。

  黑毛追问道:“昨天出什么事了?你怎么突然说有熊?”

  昨天,温迪由熊洞出发一路暴冲沿着脚印跑到家,回到山洞后就抓着黑毛胡言乱语,说完就晕毫不含糊。她直接就晕倒是轻轻松松,却让黑毛听得一头雾水,还莫名忧心起来。他担心温迪的身体,又担心她说的熊是不是自己知道的那个“熊”,还跑出去等了半天,但既没有等到熊出现,也没有等到温迪苏醒。

  幸好温迪一直用平稳的呼吸自证没死,不然他也该急死了。

  黑毛这个问题正好问到了温迪的痒处,抱着秘密的人遇到树洞上门,立马滔滔不绝。

  她由发现怪异的石头以及地洞入口说起,说到地洞见闻,说到冬眠的熊。

  “那绝对是一只棕熊!我看德清清楚楚!”温迪惊恐地说,“旷野上竟然有熊洞!”

  温迪越想越后怕,她竟然与一只棕熊做了这么久的邻居!

  那么庞大的生物,连野猪在它面前都不算什么,这种危险的生物竟然离山洞那么近!她简直天天都是死里逃生啊!更不用提,她和黑毛往返山洞与竹林那么多次,竟然没有一次遇到过棕熊,这是多大的好运!

  黑毛听完,宽慰道:“既然这么久没遇到过,看来旷野真的很大,它的活动范围离我们很远。”

  温迪摇头:“万一呢?”

  她要是没亲眼看到熊洞还好,昨天她亲眼见到了棕熊出现在她面前,那么庞大,就像是一座小山!它待在地洞里还好,但它难道不用进餐吗?也许,这一百多天里,他的活动范围比较小,但那是因为附近有果树。等到春天来了,只开花不结果,附近的生物也少,它会不会扩大范围到更远的地方找吃的?它总有一成可能会来到山洞。

  温迪目测了一下,它很大,但硬要钻也不是钻不进山洞里来。

  到时候,她和黑毛就等于被探囊取的物,被瓮中捉的鳖,被关门打的狗……

  “等等等等等一下,物就算了,我们怎么突然成鳖成狗了?”

  “打个比方。”

  “那你换个比方行不行?”

  “反正就那意思,你照着探囊取物来理解嘛!”温迪说。

  “那你想怎么办?”黑毛反问道,“你不打算坐以待毙,难道要和它拼命?”

  “嘶!呃……”温迪的眼珠在眼眶里滴溜溜地转。

  黑毛看出她未说出口的话,一语道破:“你真想和它拼命?”

  温迪马上摇头:“谁想拼命啦?”

  她顿了顿,接着说,“为什么要拼命?我们可以杀掉它嘛,提前解决后患。”

  “那不还是拼命?”黑毛说,“你把它说得那么强,比野猪还厉害,我们怎么杀?难道挖陷阱?那我们这个陷阱得挖得多大,多深?它要是比野猪还大,皮会不会比野猪还厚?石矛能够刺穿它吗?如果一次杀不了它,我们一定会被记恨并被记住,接下来它一定会在附近找我们。现在它还不知道我们的存在,等我们惹了它就不一定了。”

  他说得非常恳切,主要目的就是轻温迪放弃她的想法。

  但那怎么可能呢?

  温迪说出口的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经过深思熟虑就意味着她认为自己有百分百的把握。

  果然温迪仍是摇头,说道:“要杀它也不一定非要拼命,更不只有挖陷阱这个办法。”

  “你的意思是你已经有办法了?”黑毛问。

  “当然,不然我怎么突然冒出这个提议?我是有分寸的。”温迪自信地说。

  她的分寸来源于自信,她的自信就来源于她想到的主意。

  温迪指着火堆:“石矛攻不破它,这没关系,但我们用火难道烧不死它吗?”

  棕熊住在地洞,这本身就是一个好环境,地洞里还有充足的氧气,虽然不知道打哪来的,但这恰恰是一个非常好的天然陷阱。只要将可燃物填满地洞,随后将它们引燃,棕熊的皮再厚,又能够抵抗火焰多久的燃烧?更别提火焰燃烧时所产生的那么多毒烟了,简而言之,烧不死它也熏死它,不费吹灰之力。

  昨天没动手,一是她被吓得脑袋短路;二是当时她真没力气砍树收集那么多的可燃物。

  要将地洞内填满,需要的木头是天文数字,很难做到,从一开始就被她划去。

  但光是把棕熊用木头埋起来,需要的数量也非常多。

  这件事,她没办法完成,可有人能,黑毛就能。

  他能够用几天时间将一块巨石凿成一个碗,要砍树,他的经验更多,也能砍得更快。

  斧头砍树绝对比镐头砸石头容易得多。

  “所以,我非常相信你。”温迪握住了黑毛的手说道,“你能帮我,我们一起去。”

  “就为了找那只熊的麻烦?”

  “不是为了找它麻烦,是为了命,我的命,你的命。”温迪深沉地说,手还没放开。

  黑毛低头看了看自己和温迪交握的手,目光逐渐坚定:“好吧。”

  温迪当即欢呼着放开他:“那就别磨蹭了,现在就出发吧!”

  “你不吃饭?”

  “来不及啦,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醒?夜长梦多呀!而且筐子里还剩了点饭团,路上吃吧。”

  “好吧。”黑毛答应,弯腰捡起她昨天丢的筐子,然后回储藏室拿了两把斧头。

  出发。

  ……

  “顺着脚印走就行。”温迪指着路,很庆幸。

  昨天从熊洞回来,一路上老老实实顺着脚印跑,没跑出第二条路,所以这也让温迪返回熊洞的可能性增加不少。从昨天到今天一直没有下雪,脚印都冻住了,留下深深的散乱痕迹,非常好辨认,按照她的记忆,只要顺着脚印组成的路往前走一小时左右,应该就会到达熊洞了。

  其实,如果由黑毛背着她跑,速度肯定会更快,但路上她踩过的雪都被踩实了,经过一天一夜,已经冻上,变成了冰,所以非常的滑。在这种情况下,温迪和黑毛也跑不起来,只能老老实实地走路。毕竟她们还带着斧头,要是摔一跤,和腰上柴刀绑柴刀摔倒的后果是一样的。

  继续走了几分钟,突然,天上飘起了雪。

  温迪心里“咯噔”一下,催促黑毛加快脚步。在尽可能不滑的情况下,将速度提到最高。

  但她们也不可能凭空飞起来。

  以温迪的行走速度来说,再快也快不过大雪飘落的速度。一开始是细小的雪花,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变成了鹅毛大雪,飕飕地顺着风来到大地,将温迪的来路与去路重新填满。那些她昨天辛辛苦苦走了两遍才走出来的脚印痕迹,被一场大雪完全地盖住了。温迪和黑毛立刻陷入了孤岛般的环境,继续前进?前方是皑皑大雪,除了一片白色还有白雾,什么都看不清楚,她站在雪地里,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,前面有什么,后面有什么。

  “再找吗?”黑毛问。

  “……算了。”温迪遗憾地摇摇头,回头看着还剩下一点点凹陷的来路,“回家。”

  趁着还有来路的痕迹,她最好赶紧回去,等到这里都被大雪填满,她就要在旷野上迷路了。

  在这种冰冷的天气里,迷路是什么后果,显而易见。

  黑毛点点头,突然弯下腰说:“我背你吧,跑回去。”

  “这里都是雪。”

  “没有冰了,跨过雪而已,你没发现雪更厚了吗?”

  “呃……”温迪低头一看,自己的膝盖都已经被雪没过。

  好像还真是。

  黑毛说:“你再这样走,膝盖一直泡在雪里,腿会废掉的。”

  “那你呢?”温迪担心地问。

  “呃。”黑毛低头看了看自己。

  温迪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雪居然才埋到他小腿的一半。

  她震惊无比:“你这腿怎么长的?”

  “可能是因为我腿比较长。”

  “打扰了。”

  温迪老老实实爬到黑毛背上,你腿长你说的都对。

  然后两人就此返回,铩羽而归。

  重新回到山洞,温迪先跑火灶边坐下,拿出背筐里的饭团,就着火烤热了再吃。

  黑毛慢吞吞走到她身边,拉了个凳子坐下,也拿一个饭团吃。

  温迪扭头看了他一眼,突然发现他坐下来居然跟自己差不多高。

  合着他比她多出来的那部分——都是腿啊。

  啊。

  不知为何有种输了的感觉。

  温迪突然说:“我要喝汤。”

  “啊?”

  “我要喝骨头汤,有营养。”

  黑毛眯起眼睛疑惑地看着她突然站起来进储藏室里拿骨头,然后走出来丢进铁箱里,倒水。

  她还真要熬汤喝。

  温迪熬好汤,回来继续吃饭团,边跟黑毛说:“我肯定是骨头汤喝少了所以没长个子。”

  “你不矮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是我太高了。”

  “你又不是姚明,一米八三算什么太高?”

  “啊?你怎么知道我一米八三?”

  “高配都是一米八三,你不知道吗?我看乌鸦肯定知道,所以你肯定是一米八三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黑毛恍然大悟,接受了温迪强塞给自己的设定,“好吧,原来我一米八三啊。”

  “一米八三是什么重点,我怎么跟着你说什么一米八三了!”温迪反应过来,“我是不矮。”

  “对。”黑毛点头,“我刚才正是说你不矮呀。”

  “你还顺便吹嘘自己太高。”

  “一米八三不高吗?”

  “不高,姚明才能说自己太高。”

  “姚明是谁?”

  “乌鸦怎么没教你这啊?”

  “明星吗?”

  “……”温迪沉默,她在思考自己要不要继续这个话题。

  万一她回答姚明是个篮球明星,然后黑毛问篮球是什么怎么办?那她要不要再解释一遍篮球?想想就很麻烦,而她最讨厌麻烦。经过思考,温迪说,“你觉得我现在喝骨头补营养,还有没有机会长高?”

  “我想你应该长不高了,据说成年就长不高了。”

  “那能补腿吗?”

  “啊?”

  “你是乌鸦吗?老啊啊啊的,我想补腿,就,比例好点。”

  “比例好?那你要先瘦诶。”

  “……不聊了。”温迪确定,聊不来,真的聊不来。

  最后温迪在沉默中等到骨头汤炖好,捞出骨头吸掉骨髓,就把它扔给阿黄。

  阿黄看起来是真的很爱啃骨头,可能是想磨牙,又没磨牙玩具,当然啃骨头最好。

  喝完骨头汤,温迪叹了口气。

  “等下又要下大雪,再想找到熊洞就难了。”

  “明天再去找呗?”

  “哪那么容易啊……旷野这么大,我怎么知道要在哪个点左转?外面的雪已经这么厚,又不是春天秋天的时候,路上空旷,想怎么走就怎么走,你还可以跑呢。现在嘛……唉……本来今天是最好的时候,我怎么就偏偏晕过去了呢?要是昨天撑着带你回熊洞,我们早就把那只棕熊给干掉了……唉……”温迪唉声叹气,深恨自己无能,死命地拿指头敲着头。

  “别敲了,等下敲坏掉了。”黑毛劝住她,“那就开春再说吧。”

  “春天它就醒了,要对付它可难得多!”温迪着急地说。

  “可是我们也没办法,你也说了,想在冬天去旷野重新找熊洞太难。”

  “是啊……唉……”

  “大不了我们就挖一个能装得下棕熊的大坑嘛!它长得大,我们就挖得更大,挖半天,挖一天,大不了先住在竹林营地那,总之先把这个陷阱挖好,把棕熊诱进去后再杀。要是石矛戳不破它的皮,我们就往里面扔木头,那不一样能把它烧了?总有办法的!”黑毛信心满满,他的自信也感染到温迪。

  “你说得对。”温迪抹了抹脸,“怪我自己,看到棕熊就吓破胆,害怕又没有用!”

  对啊,害怕能让棕熊少一两肉吗?

  要自救,还不是只能靠自己嘛!

  冬天也好,春天也好,野猪也好,棕熊也好,都一样,都是要对付的。

  她能想到办法对付野猪,那就一定能对付棕熊,它们本质是一样的,都是温迪正面刚不过的。可是,她搞迂回战术,搞陷阱,搞连环阵,还不是把野猪和变异野猪群都搞定了吗?面对可怕的敌人,可以警惕,不可以恐惧,更不能只唉声叹息。坐以待毙只有死,保持信心谋虑计划才是她应该做的。

  温迪点点头,轻轻拍着黑毛的肩膀:“我是被魇住了,幸好你点醒我。”

  “说两句话而已,没什么。”黑毛倒被夸得不好意思了,主动转移话题,“等下做什么呢?”

  “等下啊?”温迪朝外面看了一眼,外面仍然在下大雪,肯定是不能出门的。

  想了想,温迪又有了那种湿黏黏的触感,她走了好久,从外面回来浑身发热,又出一身汗。

  她提议:“先洗个澡吧。”

  “然后游泳吗?”

  “也可以,不过今天还没烧水吧?”

  “我等下就去点火!”黑毛高兴地说。

  “嗯。”

  温迪进了浴室,洗完澡,出来看计划书,换黑毛进去。

  可黑毛没几分钟也从浴室里面跑出来了。

  温迪瞥他一眼:“你是去洗澡呢还是去淋水啊?”

  “我洗好了!”

  “用肥皂了吗?”

  “用了!”

  温迪走到他面前,仔细盯着他光裸的上半身看了几秒,然后猛地伸手在他手臂上抓了一下。

  行,还真没搓着泥。

  “你这效率还挺高的。”温迪折回火炕。

  “那我现在去烧火?”

  “不。”温迪却说,“穿衣服,今天有别的计划。”

  “啊?”黑毛发出极度遗憾的叹气声。

  温迪合拢计划书,微笑:“现在。”

  这基本算最后通牒了。

  黑毛无奈,只好回去拿衣服穿。

  温迪也穿好衣服,因为在山洞里,并不像刚才出去时那样穿得厚厚的。

  地暖给山洞带来温暖的气息,也使她少穿了许多层衣服,行动更方便。

  今天,是她酿制的米酒出缸的日子,它已经发酵完毕,进入最后一道程序。

  蒸馏。

  黑毛把装满酒饭的石缸从储藏室里搬出来,温迪揭开表面的枯草和木板,在旁边准备了十几个洗干净的木盆,在木盆顶部架上用铁丝织出来的筛网,用勺子舀着酒饭,装入木盆中。酒饭被洞眼细密的筛网留在表面,只有浓郁的酒液透过筛网进入木盆中。温迪就用这种方式,将石缸里所有的酒饭全部舀出,过滤掉固体的酒饭,只滤出香气浓郁的酒液。

  将微黄的酒液滤出后,剩余的酒饭还可以再做一次压榨,榨出剩余的酒液。

  被榨去酒液的酒饭,还能作为“醪糟”食用,和鸡蛋或面团揉的丸子一起煮都很好吃。

  下一步,就是将这些米酒做一次蒸馏。

  温迪用木板在铁箱上搭建了一个开孔的格子,孔洞接竹筒,竹筒再接竹筒,再再接竹筒,底下再接一个木板拼的木盒子,木盒子里装一个竹节,竹节里装着冰块作为冷却器。简单来说,就是温迪用木板和竹筒加铁箱制造了一个非常土味的微型蒸馏器。密封性可以说相当糟糕,跟纯铁铸的完全不能比,但凑合着蒸馏这一缸米酒是能撑完的。

  温迪把米酒倒入铁箱,先倒八成满,给底下火灶加木头,用大火将铁箱中的米酒烧滚。

  蒸馏器尾部出口底下放着一个木盆,等里面滴出酒液,装满这个木盆,就马上换一个,直到铁箱里的酒液全部烧完,温迪就重新注入新的未蒸馏酒液,通过微型蒸馏器将它们全部“升级”一遍。在她蒸馏时,黑毛把石缸洗干净,蒸馏后的酒液便重新注入石缸中。

  米酒很香,温迪之前加的糖并不算多,因此它保留甜味的同时,又没有过分的甜味。如果糖放得比较多,那这就属于米酒中的甜酒了。温迪做米酒的主要目的是用它代替料酒,所以放糖时掐的量很准,主要让它能通过糖化的一关,但不会有过量的糖分。她舀了一杯酒,慢慢地品,这酒成品的酒味很重,经过一次蒸馏后,度数挺高,她才喝一两口就有头晕的感觉了。

  黑毛也想试,被温迪拍掉手。

  “这次酿的酒度数比较高,用来做调酒的基酒还行,你直接喝?可不一定能熬过去。”

  温迪不说这句话还好,她说了,反而让黑毛更加好奇。

  他问:“度数高?是很厉害的酒吗?”

  说这话时跃跃欲试,脸上简直就刻着“想喝”两个字。

  “我劝你别冒险哦,你的酒量不好,我知道,你自己也应该知道的。”

  “不会吧?我觉得我还行啊。”黑毛说,边也给自己舀了一杯。

  “咳咳。”温迪正色,“倒一半。”

  “啊?这个杯子已经很小咧?”

  “我帮你倒,可就不止一半了。”温迪威胁道。

  黑毛发现她表情很严肃,并不是开玩笑,只好乖乖地从心,倒掉了半杯酒。

  他把杯子端到嘴边,小心翼翼抿了一口:“好香啊!好甜……”

  他小声说。

  温迪同意,虽然她已经减糖,但米酒的本味就是甜的。

  黑毛抱着杯子一饮而尽:“这么甜,度数还行嘛。”他一脸自信地说。

  温迪无语:“你知道酒讲究的是后劲吗?”

  “后劲是什么?”“砰!”黑毛的疑惑与直愣愣摔倒的巨响前后脚响起。

  温迪低头看着轰然倒地不省人事的黑毛一脸无语。

  小哥?

  弟弟?

  你大爷,我抬不起你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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